摘自新浪: http://news.sina.com.cn/o/2005-12-21/02397759450s.shtml
本报讯昨日,福州市马尾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侵权案件。林先生一家入住新房十个月左右,4岁的女儿患上了白血病,离开了这个美好的世界。经检测,林先生主卧室内空气中的甲醛含量严重超标。
2004年5月1日,林先生与第一被告北京市南国风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就其位于马尾区立马花园C座502的住房装修事宜(地板装修除外)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南国风承包装修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部分包料。
2004年7月3日,林先生将住房的地板装修工程发包给第二被告福州盛达辉贸易有限公司,由该公司包工包料。
2004年8月下旬,林先生与其4岁的独生女儿小玲(化名)搬入住房居住。
今年6月11日,往常健康活泼的小玲突然出现持续高烧、咳嗽等症状,送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急性白血病。6月16日,小玲转至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治疗,因治疗无效于8月27日死亡。
小玲被诊断出急性白血病后,林先生即委托福州市环境监测站对住房中的主卧室内空气进行监测。
据福州市环境监测站于今年7月22日作出的监测报告显示,主卧室中心点空气中的甲醛含量严重超标,为0.39mg/m3,而我国相关标准则为0.1mg/m3。12月7日,省环境监测站又对林先生主卧室内的甲醛含量进行了检测,结果超出了正常标准29.5倍。
林先生认为两被告的装修行为造成其一家的住房室内空气受到严重污染,直接导致女儿小玲患急性白血病,并发生女儿死亡的严重损害后果。因此,两被告应当依法共同赔偿因其装修行为给原告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366464元,且两被告应承担连带责任。